站内搜索
饮和娱乐场所夜景灯光设置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西湖风景名胜区、西湖水域以及城市绿地夜景灯光设置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建设、交通、市政公用部门分别负责立交桥、高架路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67.html2012/12/3 16:01:27
饰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分工,负责户外灯饰的管理工作。 公安、交通、工商、文化、电力以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63.html2012/12/3 15:52:31
中的大、中型公共建筑、商业楼的户外灯饰设施,必须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第八条 设置城市户外灯饰,应当做到美观、整洁、牢固、安全,不得妨碍交通和消防通道,不得影响城市公用设施功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62.html2012/12/3 15:51:03
政管委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后,按照三级负责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辖区夜景照明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本市供电、园林、市政、消防、公安交通等有关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配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22.html2012/12/3 14:50:03
条 市和各区户外灯饰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分工,负责对辖区内户外灯饰设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房产、市政、交通、园林、电业、商业、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21.html2012/12/3 14:49:19
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位置、形式、期限设置。 第七条 设置城市户外灯饰,应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和新工艺,做到美观、整洁、安全,不得影响市容、妨碍交通和消防通道,不得影响城市公用设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20.html2012/12/3 14:48:14
果。 高架路、立交桥、人行天桥、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应设置灯光装饰,勾明轮廓,但不得妨碍交通。 以上场所及设施的夜景灯光,由其所有者或管理者负责设置安装和维护。 第十四条 由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19.html2012/12/3 14:47:24
步实施。第十五条 安装城市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健康;(二)不得妨碍交通信号灯和重要标示牌的正常使用;(三)不得妨碍车辆的正常行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18.html2012/12/3 14:46:21
物,在不影响其功能和交通的前提下可以作为灯杆予以利用,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章 维护和管理 第十五条 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完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17.html2012/12/3 14:45:03
、北仑区、鄞州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照明管理工作。 发改、财政、电力、建设、规划、交通、公安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市照明管理工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14.html2012/12/3 14: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