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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 夜景灯光设施必须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开灯。具体亮灯时间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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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广告、路牌广告、电子显示器、电动显示器)文字或图案断亮的,每断划一笔或断亮一处罚款500元;整字不亮的罚款一千元,大部或整体不亮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非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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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遵照设计新颖、制作精良、设置安全、美亮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城市夜景灯饰建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 第六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下列部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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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户外灯饰的亮灯时间按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户外灯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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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关于配合贵阳市在市中心实施“亮丽工程”的通知》中有关优惠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按照规划要求设置的城市户外灯饰应当保持设施完好和功能良好,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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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灯饰的设置单位限期修复。第二十条 灯饰建设单位必须按市灯饰办规定的时间亮灯。 第四章 奖 惩第二十一条 对于在灯饰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灯饰办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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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和管理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提高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并与周围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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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等故意造出斑驳的效果,追求仿旧的感觉。从材质上看,欧式灯多以树脂和铁艺为主。其中树脂灯造型多样,可有多种花纹,贴上金箔银箔显得颜色亮丽、色泽鲜艳;铁艺等造型相对简单,但更有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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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的; (二)不及时维护,造成灯光文字图案断亮、残缺或设备损坏的。 第二十条 夜景灯光设施责任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行政综合执法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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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规定保证亮灯时间和质量,夜景景观灯每日夜间亮灯时间不少于四小时,特殊情况经城市管理部门同意可作适当调整。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须服从城市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第十六条 城市夜景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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