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装饰、宣传、广告的各种灯光。 第四条 夜景灯光的设置与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 市市政市容管理局是本市夜景灯光设置与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
http://blog.alighting.cn/nianhua/archive/2012/12/17/304307.html2012/12/17 19:35:29
明(包括路灯、步道灯和桥梁照明等)、 造景观照明、市政设施照明、广告和牌匾照明、商业照明(包括商业橱窗、店。堂、亭门前灯饰等)、广场照明、绿化照明、雕塑照明、喷泉照明,以及一些临时
http://blog.alighting.cn/nianhua/archive/2012/12/17/304301.html2012/12/17 19:35:28
施功能,不得影响建(构)筑物的安全。 第八条 户外广告和商业门点的字号、招牌等,应以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设置。 第九条 拟建和正在建设中的大、中型建(构)筑物设置户
http://blog.alighting.cn/nianhua/archive/2012/12/17/304302.html2012/12/17 19:35:28
种户外商业广告和公益性广告灯光; (三)建(构)筑物外体设置的轮廓灯、投射灯、霓虹灯等装饰灯光; (四)干道沿街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设置的单位名称、牌匾、字号
http://blog.alighting.cn/nianhua/archive/2012/12/17/304300.html2012/12/17 19:35:25
须向城市户外灯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城市户外灯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设置广告性户外灯饰,应当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
http://blog.alighting.cn/nianhua/archive/2012/12/17/304298.html2012/12/17 19:35:24
灯、泛光灯、轮廓灯、电子显示屏、激光束等灯光设施。第三条 凡在本市灯饰规划区域内从事灯饰规划、设计、建设、制作、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灯饰规划区域是指:(一)城
http://blog.alighting.cn/nianhua/archive/2012/12/17/304294.html2012/12/17 19:35:23
光系指建筑物、构筑物外体照明灯光、经营性广告灯光和非经营性灯光。 第四条 市市容卫生管理委员会是全市户外装饰灯光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市容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户外装饰灯
http://blog.alighting.cn/nianhua/archive/2012/12/17/304295.html2012/12/17 19:35:23
建(构)筑物的夜景灯光,应设置霓虹灯或彩灯框线,并配置射灯,勾明建筑轮廊。 第十二条 市区主要道路、风景区和窗口地段设置的户外广告,应以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屏、电动显示器、外打
http://blog.alighting.cn/nianhua/archive/2012/12/17/304297.html2012/12/17 19:35:23
、霓虹灯的形式设计安装,橱窗应设置灯光装饰。 城市户外广告应当配置灯光,5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城市户外广告应当配置霓虹灯设施。 提倡单位和个人按照城市夜景灯饰技术规范设置具有自
http://blog.alighting.cn/nianhua/archive/2012/12/17/304291.html2012/12/17 19:35:22
种标牌、广告、宣传品和晾晒衣物;(八)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一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应当经市、县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再到有关部
http://blog.alighting.cn/nianhua/archive/2012/12/17/304292.html2012/12/17 19: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