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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管理工作,市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受其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照明的日常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园林、质量技术监督、供电、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照明管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86.html2012/12/3 16:49:47
施管理工作;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确定的管理部门负责华苑产业区景观灯光设施管理工作。 第四条 规划、计划、建设、电力、市政、园林、房管、公安、商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在市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69.html2012/12/3 16:05:26
街、一二级街路、广场周边的建筑工地应当设置夜景灯饰彩门和夜景灯饰围档; (五)户外广告应做到白天美化、夜晚亮化,高空广告应以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有动感效果的设施为主; (六)新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65.html2012/12/3 15:54:01
理广告审批手续后,方可向城市灯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设置投资为50000元以上的大型户外灯饰,应当按规定到城市户外灯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在开工前应当办理质量监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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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建筑物应按灯饰规划要求同步设计、建设灯饰工程,各商业门点在进行装潢时,应按规划要求建设灯饰工程,凡不设置灯饰的,市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筑物装潢许可证》、市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占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61.html2012/12/3 15:49:58
资等多种方式筹措。第十一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新建和改建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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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夜景照明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重点抓好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即公主坟至大北窑,包括天安门地区,下同)、南北中轴线等重点地区的夜景照明工作,并对各区、县级有关单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22.html2012/12/3 14:50:03
施功能,不得影响建(构)筑物的安全。 第八条 户外广告和商业门点的字号、招牌等,应以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设置。 第九条 拟建和正在建设中的大、中型建(构)筑物设置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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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公共照明设施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 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维护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下列开支: (一)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的城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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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景观照明设施需移交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维护的,应当经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城市照明设施安装、施工质量及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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