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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天桥等大型市政设施夜景灯光设置的组织实施工作。 电力部门负责夜景灯光的用电和电力增容的保障工作。 公安、工商、房管等管理部门应各司其职,配合做好市区夜景灯光的设置工作。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67.html2012/12/3 16:01:27
理增容手续。 第十条 公园、绿地、桥梁等市政公益设施夜景灯饰可接入路灯电源,施工前应到路灯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夜景灯饰用电按民用电价执行;夜景灯饰电力工程由电业部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65.html2012/12/3 15:54:01
化城市夜景而设置的装饰性灯饰。 第四条 市政(灯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城市夜景灯饰管理工作。 财政、规划、建设、电力、房管、工商、园林、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市政(灯饰)行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64.html2012/12/3 15:53:18
饰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分工,负责户外灯饰的管理工作。 公安、交通、工商、文化、电力以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63.html2012/12/3 15:52:31
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城市户外灯饰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和要求,负责城市户外灯饰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规划、城建、城管、工商、电力、公安、房管、园林、消防以及城市户外灯饰设置单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62.html2012/12/3 15:51:03
路照明设施设计、施工任务。第十四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中的灯杆,可以分为专用秆和合用杆。城市道路两侧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条件的电力杆在不影响其功能的前提下应当予以利用。 第三章 维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60.html2012/12/3 15:48:51
合夜景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北京供电局负责保障夜景照明的电力供应。 七、市市政管委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城管监察等有关单位,监督和检查各地区及有关单位夜景照明的效果和开闭时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22.html2012/12/3 14:50:03
织实施本办法。 各区(县)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夜景灯光的设置实施监督管理。 电力、园林、规划、公安、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夜景灯光的设置与管理工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19.html2012/12/3 14:47:24
明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市照明管理机构根据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照明的管理工作。城市规划、建设、园林绿化、财政、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和电力等单位应在各
http://blog.alighting.cn/160574/archive/2012/12/3/302118.html2012/12/3 14:46:21
市公共照明设施,应当依据规划加以改造。 与临时性建(构)筑物配套的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应当因地制宜加以改造。 第十四条 城市道路两侧符合作为城市公共照明设施条件的电力杆等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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